安徽各地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汇总(上篇)
合肥市
合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印发合肥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实施方案。5月22日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合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免门票游览景区,有效期5年。
据实施方案,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优待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不含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轨道交通;免门票参观游览市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景区其他收费项目除外。
池州市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直32家单位和部门,印发出台了《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2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池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首批优待目录清单,涉及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医疗、住房、金融等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池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和“三属”持优待证(无需更换任何公交优待卡)直接“亮证”免费乘坐池州市所有市内公交车。
芜湖市
日前,芜湖市发布《芜湖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第一批)》。《目录清单》明确了芜湖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涉及交通、旅游、医疗、金融、通信、军人驿站、加油、健康体检服务八大类。在交通服务方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和轨道交通;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自2023年1月1日起可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宿州市
日前,宿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交通医疗养老领域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宿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第二批优待目录清单,该清单项目涉及文旅、交通、医疗、养老四大类,且该政策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持证即可享受。在交通优待方面,该《通知》明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并要求各县区根据当地实地情况参照执行。
淮南市
4月6日,淮南市下发《淮南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公交予以明确。该政策自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面向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优待证持证人凭优待证,在淮南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常规城市公交车(不包括定制公交)。
滁州市
日前,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形成该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专属权益目录清单。其中,将滁州市“拥军卡”“优待证”涉及退役军人的优待免费乘坐公交车内容进行整合,同时增加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功能。实现户籍在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滁州市城市、城际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