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殡葬服务优待政策
根据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淮北市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共同会商,2023年6月1日起,淮北市殡仪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对现役军人,户籍为淮北市辖三区的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子女)、退役军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发放条件的“三属”,去世时实行殡葬服务优待,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火化费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
该项政策是我市积极落实优待清单,不断拓展优待政策的深度和力度,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尊重和关爱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