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拥军”活动的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10:10 字号:

为依法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全市人民国防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治拥军”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通过深入开展“法治拥军”活动,聚焦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全面推进我市双拥工作法治化,实现法治拥军氛围进一步浓厚,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五宜”幸福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法治拥军工作体系一是健全完善拥军法规体系建设。加大拥军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力度,统筹推进市级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出台和市级现行政策制度的整合、修改和废止,强化拥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健全完善拥军法律宣传体系建设。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推进“送法进军营”活动,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军营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根据不同宣传对象特点,加强涉军法律法规宣传,助推法治军营建设。结合“八五”普法工作,推进全民国防教育,在“八一”建军节、“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有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双拥共建的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健全完善拥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司法所与退役军人服务站“站所联建”,制作“法治拥军”服务卡,为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权解惑等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退役军人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化解涉及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维护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良好的军民关系。

(二)提升法治拥军工作质效。一是打造全方位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结合我市实际,统一制定涉军优惠政策,制定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组织发动律师事务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法治拥军”服务优惠协议。二是完善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站所对接”,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三是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在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设置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在窗口放置“军人军属优先”醒目标识,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涉法问题,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审查、优先法律援助的“四优”服务。规范服务标准,不断优化办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年老或残疾军人军属,实现电话申请、上门服务。同时对受理后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及时跟踪服务,充分保障办案质量,确保军人军属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开展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司法局共同组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重点从有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经历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招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两代表一委员”、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法律相关专业学生等,积极参与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活动。二是打造一流化法治拥军营商环境。发挥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作用,结合送法进企业和“法治体检”活动,军属、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法规政策解读,组织风险防控讲座、法律服务座谈会、法律咨询服务等,协调解决就业创业中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鼓励和扶持军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治拥军”活动是我市法治建设、双拥共建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双拥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提高双拥服务效率,确保我市双拥工作不断走在前列。

(二)加强协调配合。“法治拥军”各项行动涉及诸多方面,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相互配合,加强与驻地部队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当好桥梁,搞好协调,加强联系,确保“法治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利用自有宣传平台,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等沟通合作,积极宣传“法治拥军”活动开展情况,注重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讲好“法治拥军”故事,并及时总结、报送、推广“法治拥军”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法治拥军”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请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及图片,便于做好媒体宣传工作,并于12月底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分别报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

电话:0561-3029403     邮箱:sfj3029403@163.com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权益科

电话:0561-3298012     邮箱:hbtyjrf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