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士陵园零星修缮工程询价函
致[供应商/施工单位名称]:
我单位拟开展[淮北烈士陵园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现诚邀贵单位参与询价,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士陵园零星修缮工程
2. 项目地点:淮北市烈士陵园
3. 工程内容:1、拆除卫生间屋面防水层、基层处理、新作屋面防水卷材2道 ;2、拆除卫生间女儿墙压顶、新做压顶 ;3、拆除卫生间天棚泡水抹灰层、重新抹灰、批腻子、刷乳胶漆 ;4、卫生间外墙拆空鼓抹灰层(檐口下1.5米)、重新抹灰、批腻子 、刷乳胶漆(全外墙) ;5、更换破损石材铺装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 最高限价:人民币38082.67元(大写:叁万捌仟零捌拾贰元陆角柒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保期为2年。
二、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修缮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等相关内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报价送达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书。无法提供的,报价视为无效。
3.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价要求
1. 报价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垃圾清运费、措施项目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2. 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需详细列明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单价、合价),单价分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除询价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外)。
四、合同条款(摘要)
1.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询价人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 工期延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 质量保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本项目实施的因素,对工程量不清楚的可联系询价人;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异议。
2. 报价文件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1份)需于2025年11月11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淮北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89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被拒收。
3.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密封:
(1) 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② 投标函和授权书;
③ 投标报价文件(清单报价);
六、开标原则和方法
1. 开标地点:淮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楼西会议室(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89号)。
2.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3. 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未出席开标会议者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开标由询价人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
(3) 验证投标人相关资料;
(4) 询价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按照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开启标书,主持人对投标报价、投标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工期、质量标准等进行唱标,并做好记录;
七、定标与合同签订
1. 询价人根据报价合理性(不超过最高限价),原则上以报价最低为中标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摇号决定中标单位,由业主单位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球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2.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最低投标人将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与询价人签订施工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询价人:淮北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89号
联系人:李明宇
联系电话:18956191028
九、其他说明
1. 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另附。
3. 本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参照现行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4.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淮北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所有。
淮北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2025年11月4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71号
